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吗?非法同居生的孩子如何判呢?
2023-05-06 08:40:07 来源:法评网
当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身边的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时,这种行为就会形成非法同居。那么什么情况下算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生的孩子归谁?
一.什么情况下算非法同居?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典型的非法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构成了重婚同居。这种行为是会构成犯罪的,即重婚罪。
3.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4.如果在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和另外的一个异性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若超过的两个,则构成多重同居。
二.非法同居生的孩子归谁?
1.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第三条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