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裁决吗?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2023-04-19 10:11:12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经济仲裁需要的材料为:
经济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其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哪些纠纷不能经济仲裁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类纠纷虽然属于民事纠纷,也不同程度涉及财产权益争议,但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当事人本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需要法院作出判决或由政府机关作出决定,不属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不能裁决。行政争议,亦称行政纠纷,行政纠纷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公民之间,由于行政管理而引起的争议。外国法律规定这类纠纷应当依法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三、经济仲裁的主要原则都有哪些
1.自愿仲裁的原则:主要指当事人是申请仲裁还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当事人选择。
2.分级管理、一次裁决原则:经济合同仲裁分为县级、地市级、省、区级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的仲裁委员会四级。
3.着重调解原则:《仲裁条例》第25条规定:仲裁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先行调解。据此,调解是经济合同仲裁的必经程序,是我国仲裁制度的一个特点。仲裁机关受理案件后,在查清事实的前提下,首先要促使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不成时,由仲裁机关及时作出裁决。
4.仲裁人员依法回避原则:仲裁庭认为本案不适宜或当事人发现仲裁成员有可能影响公正仲裁时,应退出对该案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