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要有几份?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算违约吗?
2023-05-29 15:57:50 来源:法律包
签订劳动合同要有几份?
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最少需要两份,如果需要到劳动局备案的,可以签订三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也就意味着,劳动合同最起码需要签订两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算违约吗?
签了一年合同中途辞职不算违约。
员工有提前辞职的权利,但是,如果跟公司约定的有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没有正当理由不能提前离职,服务期内提前离职要付违约金,不过违约金不能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